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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2年对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政策审议工作有关安排的函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2年对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政策审议工作有关安排的函
(苏商世贸函[2012]5号)


各市商务局、进出口企业:
  为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WTO,以下简称世贸组织)贸易政策的监督,提高成员在贸易政策上的透明度,督促成员更好地遵守多边贸易规则,世贸组织特设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定期对每个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进行审议和评估。审议会议上,被审议成员将就各成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参加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是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所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它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被审议成员现行经贸体制和具体政策措施、反映我方利益和关注的好机会。为配合商务部做好2012年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函告如下:
  一、根据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机构2012年度工作安排,包括中国在内的20个世贸组织成员将在2012年接受贸易政策审议(见附件1)。其中,对美国、韩国的审议是我方关注重点;对土耳其、新加坡、挪威等国等审议也宜适当关注。此外,对菲律宾审议时间由原定2011年11月调整至2012年3月。
  二、2011年,世贸组织对贸易政策审议程序进行调整,对被审议成员书面提问方式作出更严格的规定:一是要求书面问题必须依据被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报告(世贸组织秘书处撰写)和政策声明(成员发表)提出,其他问题应尽量避免;二是要求问题单必须按照固定格式(见附件2)书写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三是要求问题单应尽量一次性提交。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在审议时间前一个月向我中心提供有关意见和材料。我中心将在各单位提交的问题和评论的基础上,向商务部反映我省企业的利益和关注。
  联系人:夏澍农 祝纪庆
  电话:(025)57710092 57710019
  传真:(025)57712072
  电子邮件: xiashunong@ Jiangsudoc.gov.cn
  附件:1、世贸组织2012年贸易政策审议时间表
  2、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问题单格式

江苏省商务厅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1:
  世贸组织2012年贸易政策审议时间表

序号

成员

时间

1

沙特阿拉伯

1月25日-27日

2

尼泊尔

2月1日-3日

3

科威特

2月7日-9日

4

土耳其

2月21日-23日

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3月7日-9日

6

菲律宾

3月20日-22日

7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3月27日-29日

8

乌拉圭

4月25日-27日

9

中国

6月12日-14日

10

哥伦比亚

6月26日-28日

11

科特迪瓦、几内亚比绍和多哥

7月2日-4日

12

新加坡

7月24日-26日

13

韩国

9月19日-21日

14

孟加拉国

9月24日-26日

15

挪威

10月9日-11日

16

东非共同体(肯尼亚、坦桑尼亚、

乌干达、布隆迪和卢旺达)

10月24日-26日

17

以色列

10月30日-11月1日

18

冰岛

11月13日-15日

19

尼加拉瓜

12月4日-6日

20

美国

12月18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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