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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建委招投标监管处关于清理招标代理信用系统数据库的通知

南京市住建委招投标监管处关于清理招标代理信用系统数据库的通知


市属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了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情况,加强对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根据苏建招函(2012)04号通知精神,近期将对招标代理信用系统数据库进行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市内已取得招标代理资格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市住建委招标处负责清理本市辖区内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省招标办负责清理省属及省外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二、工作内容

  1、目前仍在资质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系统中存在未更新信息的,请抓紧进入系统更新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将单位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带齐到市招标处审验,待复印件收齐后统一送至省招标办,以便于更新系统。

  2、已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但未进入信用系统的代理机构,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上述工作于2012年2月28日前结束。未按时上报已过期代理机构信息的,将按照数据库中记录的过期名单进行删除操作。其他代理机构的信息将转入招投标监管业务系统中,未及时更新数据产生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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