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突出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地质灾害防治这一重点。根据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特点,我局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责任明确。要结合“十有县”、“十有镇”和国土所“五到位”建设,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基层国土所防治地质灾害的责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员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监测员的综合能力和福利待遇,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和稳定的群测群防队伍。三是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运用自动气象站等高新科技监测手段,不断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能力。四是开展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启动地质灾害威胁相对较重的余姚、宁海两地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摸清两地地质灾害详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五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移民,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六是突出汛期地质灾害的防范。对汛期地质灾害做到早分析、早布署、早安排,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的值班、检查、巡查、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安全渡汛。
三、进一步提升矿山规范化生产水平
规范化生产,是抓好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因此,从国土资源部门协助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就必须紧紧抓住矿山安全生产这一环节不放。一是要严格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整合矿山企业,提高矿山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为矿山规范化生产打下好的基础。二是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矿的管理制度和矿山督察员督察制度,切实监督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严防各类违规开采引发的事故发生。三是要继续保持打击涉矿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实施的“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群众举报,应急处置”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多部门共管、群众参与、及时处置的处理涉矿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杜绝乱采滥挖引发的事故发生。
四、重视机关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重地质灾害防治,轻机关内部安生生产,是我市国土资源部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突出抓地质灾害的防治,又要切实重视机关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我局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将市安委会确定给我局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相关处(室、局)和事业单位,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要明确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本处(室、局)、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抓机关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每半年要组织对大楼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种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转。三是抓好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通过活动促进机关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要加强对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提升全市系统国土资源部门机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