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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分解《济南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通知

  (二十八)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进“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利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主要再生资源的高值利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完善静脉产业链条,加强对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橡胶、废旧铅酸电池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支持以报废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废旧硒鼓等为重点的再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8%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二十九)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建设,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家庭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建设小区垃圾分类回收站点,合理设置垃圾分拣中心,实施生活垃圾细化分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制定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回收、运输和处理利用。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持利用建筑垃圾企业的发展。在建筑垃圾的供应、新型建材的市场准入、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落实鼓励支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多渠道利用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济南供电公司、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经信委)
  (三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市、县(市)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管理,逐步形成需水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节水目标。对农业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推广普及常规节水灌溉技术,适当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技术。实行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取水定额管理。加快重点行业节水改造,严控新上高用水工业项目,积极推进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加强矿井水、雨水、再生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广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三十一)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在市、县(市)区两级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用能排污单位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继续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织高效节能、废物资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组建一批国家、省、市级节能减排工程实验室及专家队伍。推动节能减排技术与装备产业联盟组建工作。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鼓励政策,积极引进节能减排技术及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能源。国家、省、市进口贴息资金优先用于节能、环保类设备引进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十二)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电机、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高效蓄冷蓄热、地热和浅层地温能应用、生物脱氮除磷、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金属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环保产业研发基地、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太阳能展洽会的平台作用,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5个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三十三)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认真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技术政策大纲和省发布的重大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设备推荐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氮氧化物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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