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和独立企业纳税50强的通报
(渝府发〔2012〕4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我市企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诚信纳税,为增强地方财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决定对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和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等“2011年度重庆市独立企业纳税50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争取更大的发展。全市企业要以受到表彰的企业为榜样,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不断做大做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
2.2011年度重庆市独立企业纳税50强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重庆市电力公司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