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争当节能环保小卫士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12〕152号)
各区县教委、发展和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京政发〔2011〕76号),教育全市中小学生牢固树立节约环保意识,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十二五”节能减排学校行动计划》的内容要求,市教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争当节能环保小卫士的活动。该活动由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承办,中国节能协会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小学“节能环保小卫士”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
中小学生守则》和《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具有一定的节约与环保意识,初步养成良好的节水、节能、节材、节粮等节约环保习惯,并获得同学、教师的认可。
3.对节约环保课程及相关学习内容兴趣浓厚,学习过程中善于提问,乐于探索,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
4.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节能环保活动,表现突出。
(二)中学“节能环保小卫士”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
中小学生守则》和《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2.具有较强的节约与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节水、节能、节材、节粮等节约环保习惯,并获得同学、教师的认可。
3.较好地掌握各学科中节能减排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乐于探索,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节能环保活动,表现突出。
二、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