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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门应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婴儿出生信息,协助调查取证。
  公安部门加强户籍管理,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人口出生登记相关信息;办理户籍登记时,协助查验社会抚养费征收、避孕节育措施等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提供有关人口信息查询和户籍资料;依法查处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社会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积极研究和解决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复、伤害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等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批捕和提起公诉。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管理人员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税务、工商部门应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对违法生育对象实际收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审验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
  物价部门对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人民银行负责对代收银行进行资格认定并对代收银行办理的相关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定期检查、通报相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相关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依法配合征收机关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财政部门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或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未经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直接向当事人收取社会抚养费的;
  (二)将社会抚养费公款私存、坐支、截留、转移收入或贪污私分的;
  (三)任意扩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使用范围或挪用、挤占、挥霍浪费的;
  (四)乱收乱罚、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放弃征收及其他不履行征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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