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点:企业兼并重组、总部经济、整体迁入企业与财源建设项目等。
(四)服务业专项
主要包括:服务业扶持资金和文化产业扶持资金。
功能定位:支持服务业超越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引导制造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
支持重点:文化、商务、服务外包、金融、旅游、口岸航空、节会(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
(五)物联网与云计算专项
功能定位: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无锡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围绕物联网、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对创新示范区内重点物联网企业进行集中扶持,进一步形成示范区先发优势。
支持重点:物联网与云计算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订、产业化推进、应用示范、公共平台建设等。
(六)部(省)市合作专项
主要包括:对上创投基金合作资金和对上重大项目配套资金等。
功能定位: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部(省)市合作,加大国家和省各类资金争取力度。
支持重点:支持部(省)市重大合作项目,对上级财政部门有明确配套要求,并且地方配套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予以配套等。
五、管理机制
(一)完善统筹平衡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
预算法和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引导资金需要和预算年度财力可能,由市政府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扶持重点;引导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统筹平衡,各牵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产业扶持重点和预算功能支出,制订各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分类明细预算,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强化绩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引导资金绩效管理,各牵头部门要建立从政策制订、资金安排、项目筛选、资金拨付、绩效考评等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确定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评价考核指标,并于每年度底将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加强对引导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突出的专项资金予以加大力度,对绩效不明显的专项资金予以调整压缩。
(三)建立多元投入的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投入,扩大间接扶持方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奖励、贴息、阶段参股、风险补偿、上市融资扶持等方式,带动产业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的资金投入和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