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注重创新、诚信经营的企业,曝光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牵头)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大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大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四、完善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制定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大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大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2.充实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刑事司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犯罪专业力量,下移监管重心,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大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3.保障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执法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大连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上述任务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