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
(州市旅游局 二O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
(一) 旅游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二) 旅游经济实力显著增长
(三) 旅游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四) 旅游品牌建设速度加快
(五) 海峡旅游品牌初显成效
(六) 旅游市场营销取得突破
(七) 旅游配套设施日臻完善
二、“十二五”发展环境
(一) 趋势与机遇
(二) 问题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产业定位
三、发展目标
四、空间布局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主推四大支撑品牌,开发九大主题产品
二、积极推进榕台合作,建设环马祖澳旅游区
三、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开辟特色精品线路
四、突出县域旅游特色,推进整体协调发展
五、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健全旅游产业体系
六、完善旅游交通体系,构建旅游城市联盟
七、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全面拓展旅游市场
八、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要素水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以大旅游意识统揽全局
二、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
三、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
五、加强旅游资源环境保护
六、建设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
前言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福建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州市旅游发展提升策划》以及《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为主要依据,特制定《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本规划是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福州市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福州市旅游业成功应对各种挑战,走过了一段既艰难又辉煌的历程。面对自然灾害、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不利因素的影响,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州市旅游业逆势而上,呈现出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良好发展态势。
(一) 旅游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出台了《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成立了福州市促进旅游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加大规划引领的力度,组织编制了《福州市旅游发展提升策划》;从市到县、到乡(镇)各级更加重视旅游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了旅游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市旅游市场和旅游发展环境的改善。
(二) 旅游经济实力显著增长
“十一五”时期全市旅游接待规模不断扩大,旅游消费不断增加,成为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747万人次,比“十五”期间增长113.5%;旅游业总收入1056亿元人民币,比增68.1%。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08万人次,比增106.9%;创汇34亿美元,比增209.3%。2010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234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68亿元;其中接待入境游客70万人次,创汇8亿美元;旅游接待总人数和国内游客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入境游客数量、旅游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居全省第二位。旅游经济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 旅游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启动了三坊七巷保护修复、船政文化开发建设、闽江游、昙石山遗址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福建寿山国家矿山公园核心园区、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云顶旅游区开发、三江口旅游综合体、东雁文化旅游综合体、中国温泉博物馆等一批大型旅游项目,为旅游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 旅游品牌建设速度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