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12年第一次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闽旅〔2012〕86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根据国家旅游局《
2012年度全国旅游监管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经研究,于4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4月9日-28日
二、检查内容:
1.查处无资质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以及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等行为;
2.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和从事旅游服务的行为;
3.查处非法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查处恶性价格竞争、低于成本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转团拼团等行为;
5.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6.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式:
1、2012年4月9日-13日,各设区市自查自纠。
2、2012年4月17日-21日,检查组分片抽查。
3、2012年4月23日-28日,配合国家旅游局检查各地整改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旅游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与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行评代表的作用,协调行动,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加大处罚力度。
3、及时通报、汇总旅游市场检查情况。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在4月15日前汇总自查自纠情况,并在16日举行的行评及质监会议上交流汇报。5月5日前将此次旅游市场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旅游市场检查周情况统计表》汇总报送至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