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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办函[2012]1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必须抓紧抓好的重大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安排,抓紧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订措施,落实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水平;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将食品安全作为政府重大民生工程,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努力保持四川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主要食品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逐步上升,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针对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行业性、区域性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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