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理处置,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做好环境风险源调查及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逐步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平台。
3.指导协调各县市环保部门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救援,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
(二十)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1.监督指导本系统所属单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一)州体育局
1.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体育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负责监督指导高危险体育行业运动项目、规模较大的重要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监督指导信鸽放飞有关安全工作,组织信鸽放飞时遵守机场净空保护有关规定;
5.组织制定体育比赛活动应急预案,开展有关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二)州林业局
1.指导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森林防疫、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疫、防火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防疫、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州旅游局
1.负责全州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旅游设施安全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2.指导、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单位作好旅游景点景区、度假区、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以及特种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3.履行旅游景点景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完善游览区的安全设施和做好惊险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检测;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统计上报旅游安全事故情况,参与较大以上旅游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四)州粮食局
1.指导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所属粮库、粮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指导相关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加工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3.指导行业粮食熏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五)州煤管局
1.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顿煤炭生产秩序、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推动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指导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布局不合理的各类煤矿;
2.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对煤炭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法提出关闭意见;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的初审和监管;
3.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技术的开发、引进、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州煤矿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督促煤炭企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4.负责拟定全州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州煤矿企业“五职”矿长(矿长,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煤矿企业用工管理和从业人员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