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和事项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和事项的通知
(洛政办〔2012〕32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规范、便捷的行政服务,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收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50个部门266个事项(见附件1),其中行政许可144项、非行政许可118项、公共服务4项。目前,上述事项已基本按要求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黄金局要于2012年12月20日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

  二、第二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6个部门22个事项(见附件2),其中市档案局2项、市公安局(车管所、驾管所、出入境管理处)10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项、市残联3项、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2项、洛阳银监分局3项。市民中心建成后,上述事项及与行政审批相配套服务的职能部门二级(中介)机构要一并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窗口,当前纳入行政大厅外单位审批效率评定工作。

  三、对近3年来没有发生审批业务的市粮食局窗口从市行政服务中心暂时调出(见附件3),纳入行政大厅外单位审批效率评定工作。

  四、对近3年来没有发生审批业务的125个行政审批事项(见附件4)暂时冻结,其中行政许可95项、非行政许可30项。若有企业、群众提出请办该事项,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协调解冻,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程序执行。

  五、对已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收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暂时保持现状。

  六、对项目少和业务量小的市科技局、宗教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统计局、扶贫办、农机局、知识产权局、国家安全局、洛阳无线电管理局等部门集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各单位须明确代理(代办)员,负责本单位请办事项的传递、办理,并按要求限时办结。

  七、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统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集中公开、规范、高效、办理;对未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由市优化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行政大厅外单位审批效率评定工作。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首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

  2. 第二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

  3. 暂时调出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