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为社会和群众办各种实事好事时,要注重符合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5.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制度。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要在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突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坚持政府立法工作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重点加强有关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强化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特别是对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社会关注度高、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要优先安排,尽早出台。
7.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避免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要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扩大征求意见范围,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创新征求意见方式方法。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积极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8.做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工作。同时,要逐步对已公布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把涉及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权利相对集中的,涉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以及在审查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发现制度存在缺陷和问题、滥用权力违法决策的作为评估重点。
9.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并研究将工作重心放到监督管理上来的方法途径,完善监督程序。要加大对重点领域个案的督导力度,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农业、卫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审核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文件。
四、加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力度
10.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把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纳入省政府“两转两提”工作体系,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方面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把严格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逐步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开展自查活动,查找服务不主动、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制度,促进提高全省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