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2〕4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制定的《河南省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河南省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省监察厅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2012年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持续求进,勇于探索、积极作为,深入开展“两转两提”(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活动,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实保障。现就2012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一)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严格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严肃查纠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假借执法之名行“创收”之实等问题。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执法活动,切实树立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打造“阳光政府”。
(二)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加强企业服务工作动态性跟踪督查,保证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监测点、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无偿代理、涉企收费“一费制”等制度,积极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认真执行涉企“十不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问题,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