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流通方式和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民生和保障消费的水平
积极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采用农产品网上交易、电子结算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物流配送企业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开展鲜活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业务,提供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增值服务,扩大流通规模,提高流通效率。开展鲜活农产品县、乡、村三级连锁经营试点,依托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连锁网点和配送中心,完善农村鲜活农产品销售网络。探索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有效途径,支持郑州等有条件的省辖市探索以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试点,增强政府对农产品批发、零售环节的调控能力。
六、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加快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市场准入制度。批发和零售企业要建立完善鲜活农产品经常性检测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检测出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不得以其他途径流入销售渠道。积极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建设和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级政府要妥善解决生猪屠宰监管技术系统、肉菜追溯体系运行维护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把定点屠宰厂(场)市场准入关,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肉品检验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有关部门要强化生猪及肉品检疫,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保障上市销售肉品质量安全。
七、完善市场监测和储备调运制度,提高鲜活农产品应急调控能力
加强农产品信息体系建设,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及时发布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引导和服务以销定产,促进产销衔接。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实时电子交易系统,加强与全国大型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对接,增强市场信息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商务预报专家组和郑州农产品配送中心、商丘农产品批发市场等8家农产品批发重点监测企业信息的作用,引导生产、消费和服务决策。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防止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产业发展。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原则,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建立健全以省辖市为主、分级负责管理,以生猪储备、冬春菜市级储备为主的鲜活农产品调节、调剂和应急保供机制。对集中出现的短期“卖菜难”问题,建立并及时启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救助机制,开展蔬菜耐储存品种商业收储,调剂余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