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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鼓励连锁企业、产销一体化龙头企业和具备一定规模的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开设生鲜卖场、社区生鲜超市、蔬菜直销店等,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完善流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专业化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的骨干企业和加工配送中心,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化水平。

  三、加快流通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积极争取国家鲜活农产品流通项目支持,不断完善流通功能,提升流通效率。2012年,重点优选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和“农超对接”项目,争取纳入国家项目支持范围。“十二五”期间,以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和冷链储运、加工配送、分级包装、检验检测、信息集成发布、电子结算等设施建设为重点,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有重点地支持1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支持10家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鲜活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冷链设施建设,支持15个县(市)、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支持3-5个省辖市开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试点。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和集散地建设和培育30个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配送中心;培育10家以“农超对接”为核心业务的大型连锁超市,新增社区终端零售网点300个,鲜活农产品基地直采率达到50%以上;培育10家以“农企对接”为核心业务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促进订单农业发展;逐步实现18个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和文化旅游名镇、人口大镇鲜活农产品终端标准化菜市场、规范化农贸市场全覆盖。

  四、大力推进产销对接,优化供应链模式,促进订单农业发展

  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省、省辖市有关部门要通过搭建对接平台和组织网上对接活动,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扩大产销对接范围和规模,力争实现“少环节、多渠道、降成本、稳物价、促订单”的对接目标。“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全省性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2-4次,努力促进产销对接常态化。其中,以“新农村商网”为平台,发挥鲜活农产品促销专区作用,每年举办网上购销对接会1-2次;通过农产品洽谈会等平台,每年组织产销对接活动1-2次,沟通生产和市场信息,促进生产基地与超市流通企业和餐饮单位、学校、厂矿等消费大户直接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在此基础上,各省辖市要结合产销实际,采取不同形式,每年举办1-2次产销对接活动,确保对接成效。有组织地开展基地蔬菜、瓜果进城“直供直销”,设立直销平价菜市场、早晚市、周末直销车载市场等,解决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商通过代理、投资合作等方式与主产区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农产品产销一体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企对接”,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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