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2〕3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完善流通链条,减少流通环节,逐步建立平稳产销运行、保障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在促消费、保民生、稳物价、带产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搞好规划布局,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

  科学制定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根据全省蔬菜、瓜果、肉蛋禽、水产、花卉、茶叶等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实际,按照“核心带动、节点提升、辐射周边、终端覆盖、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鲜活农产品网点进行科学规划布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

  重点规划建设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以省会郑州为中心、地区性中心城市为节点,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全国和区域性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加快郑州、商丘、周口、南阳、驻马店等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形成集农产品物流、集散分拨、信息发布、批发交易、冷链储运、加工配送为一体,与全国市场互联互通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统筹规划建设城乡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络。按照“便利消费、安全消费、实惠消费”的原则,优先布局省辖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生鲜大卖场、社区直营菜店、社区生鲜连锁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终端网点,努力打造城市居民“一刻钟生活圈”。逐步完善县、乡、村农村鲜活农产品销售网络。

  二、做大做强流通主体,发挥对行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实现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加快龙头市场培育,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到2015年,全省扶持培育年交易规模达100-150亿元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2家,年交易规模达50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5家,年交易规模达20亿元的农产品市场10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