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养老福利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4、医疗服务:鼓励福利机构开展老年人护理、康复、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申办护理院、康复院等医疗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达到定点资格标准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5、税收规费

  (1)按照国家现行有关税收政策,对经民政、财政、税务部门审查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暂免征收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检测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各类证照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以及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的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资金等收费和基金。养老服务机构确有困难,依照《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可以到所在地残联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气(燃料)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质同价,用电按当地最优惠的价格收费。免收有线电视开户费、城区普通宽带一次性连接费,优惠收取采用光纤接入或者接入距离较远等成本较高的宽带一次性连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

  (2)养老福利机构可按规定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捐赠款物必须全部用于改善收(寄)养人员的生活和设施,并接受捐赠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对养老机构等进行捐赠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3)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养老福利机构强制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各种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

  6、培训用工: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的技能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持证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就业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实行岗位津贴制度,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