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长政发〔201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提高长沙口岸大通关工作效率,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湘发〔2011〕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增强口岸大通关建设的紧迫感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口岸管理体制是否顺畅、口岸大通关环境是否优越、通关效率是否高效,直接影响我市招商引资形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构建畅通、高效、便捷的大通关平台,是我市适应后经济危机时代激烈竞争,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迫切需要,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加速城市国际化进程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口岸大通关工作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加快口岸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市口岸大通关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快口岸大通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立体开放口岸体系。市口岸办要根据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口岸和口岸作业区建设,努力实现进出口企业便捷通关。重点做好长沙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和建设,长沙金霞陆路口岸作业区建设,拓展浏阳花炮出口通道;完善航空口岸、霞凝水运口岸、长沙国际邮件中心和金霞保税物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加快建立口岸通关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模式。
(二)着力建设国际快速物流通道。充分发挥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平台作用,引进国际第三方物流公司,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业务。由市口岸办牵头,研究“铁海联运”、“陆海联运”等多式联运方式支持政策。在稳定发展长沙至深圳“五定班列”和长沙至上海“五定班轮”的基础上,整合口岸资源,根据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逐步增加长沙至沿海沿边口岸的“五定班列”、“五定班轮” 线路和密度。完善设施和功能,支持长沙国际邮件中心发展。推进与沿海沿边口岸合作“无水港”建设,实现我市口岸作业区就地报关(检)、就地订舱(车、箱、船)、装(拆)箱、结汇、签发提单、出口清关的口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