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杜政发〔2012〕4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一)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各乡镇场负责本辖区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突出解决重大、疑难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极端恶性案件的问题,重点关注学校、医院等公众聚焦场所安全,抓好值班值宿和巡查执守。重点节日期间,由县政府安全委员会组织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防范、值班值宿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工商贸企业、农林牧渔场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由公安会同司法、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查清事故主要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二)强化水上安全监察。各乡镇场应定期对辖区在用船舶和渡口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交通运管部门要亲临现场,指导和督促隐患整改,并对问题解决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的水上交通事故依法进行严肃问责。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乡镇场要加强对农村五小车辆属地化管理,主动与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农机部门要以“监理为龙头,乡镇农机站为基础”,全面加强和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定期和不定期深入集市、场院、田间和乡村道路进行农机安全治理行动,切实保障农机作业安全高效。由各乡镇场、交通部门共同负责整治公路沿线超高植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凡发生“五小车辆”亡人交通事故的乡镇场,由县政府安全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实施问责。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单位,必须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必须向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已完成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应当经权威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