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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6.安全稳定工作。开幕式及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负责;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城市景观街路、景区路线标识、重点景区公交线路设置、出租车服务管理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生产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负责;质量、医疗、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信访工作由市信访局负责;江上安全工作由哈海事局负责;保供电工作由哈电业局负责。

  7.目标考核工作。上述各项工作纳入全市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和政府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开幕式执行指挥机构。为了切实做好开幕式及相关工作,成立开幕式执行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宋希斌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聂云凌、曲磊、张丽欣等同志担任,下设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曲磊同志任组长,市旅游局牵头。
  2.邀请接待组:由石嘉兴同志任组长,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牵头。
  3.宣传报道组:由张丽欣同志任组长,市委宣传部牵头。
  4.环境整治组:由魏伟同志任组长,市城管局牵头。
  5.安全保障组:由任锐忱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牵头。各工作组牵头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尽快制订工作推进方案,报组委会审定后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哈尔滨之夏”系列活动高度重视,切实将其作为我市整合夏季节庆活动的重要品牌,作为哈尔滨夏季对外宣传的城市名片,作为宣传新战略和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窗口,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素质、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平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细化分工、抓好落实。

  (二)转变观念,创新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打造国际化、多元化、品牌化、群众化活动的目标,转变观念,突出重点,锐意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的组织与推进工作。

  (三)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哈尔滨之夏”是我市整合旅游文化节庆资源的重大举措,必须举全市之力办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服从大局,密切配合。要建立通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四)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本着“一事一方案、一个项目一个策划、一项重点工作一套班子组织推动”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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