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12〕4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27日
“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定于2012年6月10日至10月10日举办“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以下简称“哈尔滨之夏”),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文化名城为目标,以“欢乐健康游”、“中俄旅游年”为主线,以“感受松江湿地,走进音乐名城”为主题,以“湿地节”、“啤酒节”、“哈洽会”、“哈夏音乐会”、“五花山赏秋节”为依托,充分整合旅游文化资源,集中打造国际交融性、群众参与性、休闲娱乐性为一体的“迷人的哈尔滨之夏”城市品牌,使其成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全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对外开放度,让哈尔滨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哈尔滨,推动旅游文化产业提档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做大湿地旅游,打造避暑胜地。保护性开发我市特有的全国最大的原生态、多样性城市湿地资源,着力搞好湿地景区规划建设,完善湿地旅游体系,突出打造好以“湿地节”为代表的湿地旅游品牌,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湿地旅游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时尚之都”、“生态之都”、“滨水丽都”的城市魅力,把哈尔滨建设成为夏季休闲避暑旅游胜地。
(二)提升城市内涵,构建文化名城。进一步提升“哈夏音乐会”规模和层次,打造哈尔滨与世界交流的平台,扩大“世界音乐之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着眼于打造文化名城,深入挖掘和整合音乐文化、历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流寓文化、异域文化、红色文化、冰雪文化、生态文化资源,构建哈尔滨特色文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