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吧管理由县文广局、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电信公司、消防支队负责。达标要求:城区所有网吧必须证照齐全,亮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设有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标志,实行实名登记制,无违规经营现象;有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卫生良好,有机械排风设施,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对室内物体(桌、椅、门扶手、键盘、电脑鼠标等)表面进行消毒,消防设施完善,无消防隐患。
5、城区内公路沿线、河(道)沿岸及排水沟由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张川镇负责。达标要求:公路沿线、城区内河流(道)沿岸及排水沟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清扫打捞保洁和管理,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县域河道等干净清洁,无漂浮垃圾。
6、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由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负责。达标要求: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物料堆放整齐,各种标识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垃圾现象;职工食堂、宿舍、厕所、洗浴间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无导致伤残的安全责任事故,职工工资按时发放。拆除工程施工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要按规定修建拆除现场隔离墙,并对周边的卫生环境及时打扫和清理。施工场地内外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7、交通站点和车辆停放管理由县公安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交警队负责。达标要求: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可靠;交警文明值勤,车辆、行人服从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8、出版物管理由县文广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达标要求:书刊和音像制品无盗版现象;无宣传邪教、暴力、色情等非法出版物;无出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流动摊点。
9、烟草广告管理由县工商局、卫生局负责。达标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三)城市环境质量
1、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由县环保局负责。达标要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县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负责。达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与环境管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有完善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体系。
3、粪便无害化处理由县住建局、张川镇负责。达标要求: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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