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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开展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方案

张家川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开展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方案
(张政办发〔2012〕31号)


各股室,办公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张家川县政府办公室开展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张家川县政府办公室开展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张家川县政府办公室开展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政府办公室“两个共同”示范县创建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县委发〔2011〕40号)精神,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办公室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全县创建“两个共同”示范县为统揽,按照县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力争在三年的时间,努力使办公室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机关内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合作、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办公室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活动范围
  各股室及办公室所属各单位。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2日-2012年11月30日)
  制定活动方案,营造氛围。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县委文件、领导讲话,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县上的《实施方案》,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办公室开展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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