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3.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宣传部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卫生常识和灭害防病、吸烟有害健康、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群众的卫生防病和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社会公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支持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阶段(4月7日-4月27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分别于4月9日和4月27日下午,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在全县掀起一场以清理“脏、乱、差”、保护健康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并将健康教育贯穿爱国卫生月各项活动的始终。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8日-4月30日)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检查和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四)总结阶段。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于5月5日前报县爱卫会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月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协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把本次活动列到本乡镇、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真正做到以月促年,为我县爱国卫生工作打好基础。
  2.广泛宣传。各单位要以“爱国卫生月”为契机,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普及卫生知识及环保意识,加强舆论监督,发动辖区单位、居民积极参与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3.加强督查。县卫生局、环保局、住建局等单位要按各自职能开展督查。督促各单位和乡镇对辖区及划分路段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扫和保洁。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对一些行动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一些脏乱差的乡镇和单位要进行曝光,以此推动全县爱国卫生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1.张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路段划分
  2.张家川县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张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路段划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