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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申请消火栓迁移、升高、拆除(调整为事后备案)

  六、市民政局(共1项)

  对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许可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2项)

  (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二)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八、市建设交通委(共12项)

  (一)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

  (二)建设工程专业类交易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

  (三)对企业自聘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

  (四)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五)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行驶的许可证审批

  (六)环保便民工地申报

  (七)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申报及评分

  (八)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在施工图审查中一并落实)

  (九)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备存

  (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预先申报备案

  (十一)桩基分项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备存

  (十二)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审批

  九、市水务局(共1项)

  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审批(由林业部门在办理“护堤护岸林木采伐许可”时征求河道、湖泊管理机构意见)

  十、市文广影视局(共3项)

  (一)港澳地区演出经纪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许可(初审)

  (二)社会力量(国内)办学(艺术类专业)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数字电影放映的备案

  十一、市卫生局(共1项)

  部分消毒产品的备案

  十二、市质量技监局(共4项)

  (一)建筑外窗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工业用香精香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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