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虽取得长足进步,但仍滞后于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消防工作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矛盾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责任制落实方面呈现出了上级热基层冷、城区热村镇冷、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一些基层村(居)委、企业、单位的消防责任人重发展轻安全,开展消防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火灾隐患整治任务繁重。高层建筑隐患整治难度大,市区部分高层建筑于改革开放初期建设,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建筑消防设施缺失及维护保养不善的问题比较突出,且其中大部分内部产权分散,隐患整改协调难度大;出租屋火灾隐患凸显,经过近几年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大量从此类场所中迁出的务工人员涌入由临时建筑或居民住宅改造而成的出租屋。此类出租屋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较大隐患,而且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业主、租住人员消防意识缺乏,对全市的消防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任重道远;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违规建筑屡禁不止,伴生了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存量仍然较大,整治过的火灾隐患极易反复,“三合一”违规现象时有回潮,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三是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不够。经过近几年努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市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部分群众守法意识仍然不强,消防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四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消防规划修订不及时,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建设远未达到国家标准,城市消防站布局不合理。自2003年全市行政区域调整后,中心城区及各区(县)的消防规划未及时进行修编;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的市政消火栓数量、消防给水管网流量和临时高压指标无法满足城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消防需求,室外消火栓欠账严重;按照汕头市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基本覆盖全市的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网络,六个行政区各要增加一个消防队站,才能基本满足灭火和综合抢险救援快速反应和成功处警需求;市消防指挥中心因建设面积限制,也已不适应综合应急救援职能拓展的需要;消防装备结构无法适应综合应急救援职能拓展的需要,我市在处置特种灾害事故时所需的综合应急救援器材装备仍较为缺乏,如在处置高层建筑火灾、地震及建筑物倒塌、石油化工灾害事故救援等工作时,超高举高消防车、高倍数泡沫消防车、侦检、救护等特种车辆器材的配备从数量、质量上均达不到要求。五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总面积 2064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541.71万人,列入省重点镇、中心镇的建制镇有11个。目前全市仅有17支消防专职队(其中镇办专职队14支),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仍然覆盖不到的镇(街道)有:金平区月浦街道,龙湖区外砂镇,澄海区隆都镇,潮阳区海门镇、铜盂镇;已建大部分镇办专职队的消防装备仍十分落后,队伍规范化管理与训练水平仍然有待提高;澄海区各镇办专职队的火场通信仍未与现役消防部队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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