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投入,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实际需要,安排相应经费,保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滞留、挪用和非法占用。
(三)组织督导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关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需求和变化,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评价实施效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附件:
1、广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
2、广州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附件1
广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方案
为加快培养全科医生,提高全科医生占执业医师的比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效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状况,根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广州市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
到2015年,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8%,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达40%,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到2020年,全科医生由“全科方向临床医学研究生”模式统一规范培养,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有3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12%以上,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50%以上,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培养方式
(一)近期多途径培养全科医生
为解决当前基层急需全科医生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周期较长之间的矛盾,近几年主要采取对在职人员进行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途径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方式一:基层在编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转岗培训
各区(县级市)应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在编在岗从事或拟从事全科医疗的未取得“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证”的符合条件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统一组织委托认定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按卫生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要求进行全脱产转岗培训。培训为期1年,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培训10个月和基层实践1个月。2013年底全部完成此类人员转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