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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阶段(4月到8月)
  1、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细分工作目标,制订实施方案;
  2、出台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文明施工管理的主体责任;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
  4、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推进会,迎接全国检查考评。
  5、结合全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集中测评和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考评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提升阶段( 9月到12月)
  1、对申报文明施工“优胜杯”的候选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2、召开全市“文明施工”主题活动表彰会,总结2011年活动开展的经验,提出活动新的目标与要求,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决战之年,今年的测评中,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将进入工地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以及生活区的环境及职工的各项保障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地、不折不扣地把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要求贯彻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活动效果。各地、各单位要把继续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为载体,突出关键环节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所有新开工工地从开工之日起,就应严格执行“宁波市文明施工‘优胜杯’共性标准”、“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和我委《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路段)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通知》(甬建发〔2010〕106号)的各项要求,按规定设置现场围挡、“七牌二图”、车辆冲洗装置、现场排水系统、“一校一室一书屋一报栏(橱窗)一旗杆”、食堂、宿舍以及围挡外的公益广告,办齐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健康证,制定和落实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覆盖措施,在基础施工完毕前还要做好场地的硬化及绿化,其他工地也应在5月底以前落实好以上要求。从7月份开始,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保持好现场围挡安全整洁、施工现场和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的卫生,进一步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确保在测评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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