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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继续深化平安工地创建行动。进一步完善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推行“平安工地”创建挂牌公示制度,日常巡检制度、考核评比制度,通过创建“示范工程”,使广大务工人员规范操作、严守法纪,使施工现场更加整洁、民工权益更有保障、治安状况更加良好、劳资关系更加融洽。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建筑工地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日常检查,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强化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着力改善职工基本生活条件,为职工配置安全卫生的居住、饮食、娱乐等设施以及必要的医疗和急救服务。进一步强化施工队伍监管,实施记工考勤卡制度,提高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继续深化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重点建设工程及施工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工程应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居民代表组成的文明和谐共建行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工程涉及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联系沟通,并运用告示栏、图版及宣传资料等形式,不定期地向居民介绍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得街道(乡镇)、社区(村)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设单位还要主动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文体联谊活动、便民利民活动和帮困结对活动,积极为社区(村)和居民排忧解难,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织的各种活动。
  (五)继续深化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施工人员要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活动,把文明施工争创活动与立功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争先创优局面。各地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我委将在年底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考核评比,先进工地将颁发文明施工“优胜杯”,业绩特别突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人员还将被评为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胜杯”评选结果将作为文明标化工地、优胜企业评选的业绩材料,并与企业的信用记录挂钩。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5日前)
  1、制定2011年“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2、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对今年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及继续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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