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甬建发〔2011〕62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十一次全会精神,巩固2010年“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宁波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实施方案》,结合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建筑工地考核有关要求,现就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各项要求,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平安优质工程创建行动、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等五大行动,着力构建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和标准,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通过推行“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系统”和实民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全市建筑业企业民工学校的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促进施工现场务工人员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培训内容上,紧紧围绕培育合格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和文明城市新市民的要求,整合岗前培训、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职工维权教育、初级技能培训、疾病预防教育,使民工学校成为推行企业文化、倡导文明和谐的平台,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同时,要不定期地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有条件的县(市、区)或企业还应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志愿者活动,进一步提高务工人员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全行业对创建文明城市这项重要任务的参与度和氛围。
  (二)继续深化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结合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两项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和《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路段)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封闭管理、内部环境道路、材料堆放、噪声及扬尘控制、渣土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工地围档应采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广告进行美化。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保持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