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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7、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自救演练。
  七、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宁波出发,结合“三思三创”主题实践活动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贴近实际,扎扎实实,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实现“六个加快”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要下大力气,调动各方力量,抓好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三有:有专题动员、有氛围营造、有活动计划;二开展:开展知识培训、开展查隐患纠“三违”;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电影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在全市建设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的新高潮。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在全市建筑行业营造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氛围。
  (四)要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打五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线,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五)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方面的创新点信息(不少于2篇),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我建委。
  (六)各部门、各单位请分别于6月5日、6月28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单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我委质安处(传真:87191022、电子邮箱:zhian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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