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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郑世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建委副主任叶继松同志担任,成员由质安处、宣教处、市场处、法规处、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处,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为 6月1日至30日。另外,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2日(周日)将举行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宣传重点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六、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职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集中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6月上旬)。
  3、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12日)。
  4、举办2010年度被重点监管或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教育培法规培训班(6月中旬)。
  5、 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技能比武活动(6月13日至19日)。
  6、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观摩会(6月中旬)。
  7、组织参加宁波市建设领域安全发展论坛(6月中旬)。
  8、以实践“三思三创”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为主题,组织千名专家进企业开展 “三宣传、两查找、一指导”活动(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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