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11〕104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市气候多变,大风、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交替,台风季节也即将到来,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防台、防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6月17日,宁波市海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慈溪市恒隆加油站工程在浇筑加油棚顶层屋面混凝土时,由于前期连续下雨及基础排水不畅造成承重支模架基础松动,再加上施工前未对支模架认真组织检查、验收,施工时违反施工方案的要求将预拌混凝土集中堆放在局部工作面上,导致局部荷载过大、支模架坍塌,3名施工人员受伤。为了切实做好防暑降温、防汛、防雷击、防台和防食物中毒等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现就全市夏季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高温、暴雨和台风天气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要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完善预案,落实责任,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二、积极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针对夏季及汛期特点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各地各单位应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抓紧制定完善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领导班子、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四个到位”。
(一)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雨、防风、防雷、防坍塌和现场排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防台、防汛及避险工作预案,落实好防汛物资、防汛装备、抢险人员和紧急避险的场所,并提前对围墙、宿舍等临时设施和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高大设施进行加固。
(二)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在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来临前,均要对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及工地周边的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严防因暴雨、大风等引发的地质灾害对现场人员造成影响,必要时要迁移临时设施、撤离现场人员。
(三)暴雨及强风过后,要对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承重支模架、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基坑围护、设备和架体基础及稳定装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临时宿舍通风良好、含盐清凉饮料和仁丹等防中暑药品充足供应、高温作业场所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到位和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高温期间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3时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如需在室内作业的,也应将作业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对违反高温期间错时施工的责任单位,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