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制订和部署节日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在近期对辖区内的施工、监理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盲目赶工、抢工。放假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工地可能影响周边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排查,并制订好节日值班计划、安排好节日值班人员。
春节如需加班的项目部,应提前将施工计划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报市安质总站),各地应于1月5日前将春节加班工地的情况(项目名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涉及的塔吊、施工电梯、深基坑数量和高大承重支模架施工安排情况)汇总后报我委质安处(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及传真:87191022,电子邮箱:zhianchu@163.com)。在安排施工计划时,尽量避免在节日期间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筑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同时,应安排好加班人员的生活,严格控制现场员工的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妥善安排作息和娱乐,避免作业人员连续加班加点和夜间加班加点作业。如出现冰雪灾害造成民工滞留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留守宁波,妥善安置好留守人员生活。节日期间,还要加强企业各类车辆的管理和工地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施工现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留守职工需燃放的,项目部应督促其到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区域进行燃放。同时,为避免工地周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对工地造成的影响,还应提前清理易燃物品,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节后开工前,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用电、临边防护、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对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民工和转岗民工,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并通过民工学校等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三)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根据《宁波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和我委有关会议的要求,除正常检查外,要在元旦、春节和元宵节前,分别组织一次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消防隐患集中整治。通过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抽查,要使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动火作业时手续齐备、监护人及消防措施落实到位,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及用明火取暖等现象得到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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