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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11〕231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气候异常,温差变化较大,正逐步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同时,随着元旦、春节的日益临近,部分施工现场出现了赶工期现象。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前后的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大风、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较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 同时,“两节”前后,施工队伍流动频繁,施工人员人心不稳,而部分施工企业为了在年底赶进度,往往忽视施工安全,所以一直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早谋划、早部署、早检查,督促企业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近期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施工环节的监管。
  (一)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要督促施工企业根据冬季施工及今年的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冬季施工方案,突出对暴风、暴雪、强降水等灾害性气候和冰雪灾害的防范,落实有效的防寒、防冻、防滑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临时设施安全、现场排水系统畅通。企业要通过专题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以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外脚手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等处的安全防护,卸料平台、外脚手架斜道以及各类施工通道还应做好防滑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企业还应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如宿舍、办公室等临时用房无法保证结构安全,应及时撤离暂住及工作人员。要关爱民工生活,切实改善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落实取暖措施和冬季施工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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