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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警安职业学院更名为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警安职业学院更名为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的批复
(川府函[2012]63号)


教育厅:

  你厅《关于四川警安职业学院更名的请示》(川教〔201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的相关规定,省政府原则同意四川警安职业学院更名为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该院由四川芙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教育厅主管,办学投入由四川芙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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