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桂政发〔2011〕7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加快推进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蓝天立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魏 然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祖华 自治区侨办主任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潘 峰 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韦家宾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韦运雪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白志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张光廷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雷 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金昌宁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
梁 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顾 跃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王 勇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韦吉田 自治区农业厅巡视员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钟志英 自治区侨办副主任
黄本和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甘羽翔 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
赵汝林 广西银监局副局长
丁明强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杨 民 南宁市副市长
刘传林 柳州市常务副市长
周 卫 桂林市副市长
朱胜勇 防城港市副市长
李 杏 钦州市副市长
赵桂兰 百色市副市长
莫 桦 来宾市常务副市长
吴爱红 崇左市副市长
自治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调研、提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思路,起草促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协调解决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