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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的通知


  (十) 第一批、第二批专项资金已立项且在研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在研LED产业资金项目2项(含)以上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十一) 主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严禁以拼凑、虚构等各种名义套取项目及资金。违者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省财政资金计划项目。

  (十二) 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 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二)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十一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再由县(区)科技局统一送地级市科技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三) 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汇总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将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其中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直主管部门直接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财政厅。地市科技局和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的书面申报材料统一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四)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申报时间

  本次发布指南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至5月8日下午5:00。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下午5:00。

  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下午5:00。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袁海涛,020-83163837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姚 林,020-83170361

  附件:一、第三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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