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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2〕26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循环经济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地级以上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作为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区)(限报1个)。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各地级以上市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相关推荐材料和基本情况表(一式九份)由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经征求同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农业部门意见后,于4月12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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