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粤建城函〔2012〕2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经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推荐、专家考察评审和公示,决定授予“广州东濠涌综合整治工程”等21个项目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名单附后)。
希望获奖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再接再厉,在宜居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同时,各地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为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
一、广州东濠涌综合整治工程
二、广州二沙岛绿化建设项目
三、广州南沙区蕉门河综合整治工程
四、深圳宝安海裕社区和谐康居建设项目
五、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六、深圳蔡屋围金融中心区建设项目
七、深圳万科中心节能减排及新能源利用项目
八、深圳中国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九、佛山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项目
十、佛山南庄生态休闲区建设项目
十一、韶关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二、江门棠下镇良溪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