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鞍山供电公司等单位“服务发展十佳窗口单位”、罗秀玲等同志“服务发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马秘〔2011〕10号)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推进效能建设向机关科室深化、向市场公共服务组织延伸,提高效能建设科学化水平,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10年,我市组织实施了“民主考评百名科长”及“公共服务行业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效能评议”活动。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马鞍山供电公司等10个单位“服务发展十佳窗口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罗秀玲等10位同志“服务发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获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机关公务人员和公共服务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自觉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勤奋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建设和谐幸福马鞍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服务发展十佳窗口单位”名单
2、“服务发展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6日
附件1:
“服务发展十佳窗口单位”名单
马鞍山供电公司
市第二中学
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电信马鞍山分公司
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
市博物馆
市明博律师事务所
马鞍山长运客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