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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为便于考生学习,教材征订可直接与青岛市民政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2104房间;联系人:赵金喜,电话:82106175。
  (七)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3.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附件2: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及其他单位)

  从事     工作    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初级)

  部门(盖章):           制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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