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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2年4月21日9:00-2012年4月23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Index.aspx)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联系人:张岩,联系电话:010-84380505。
  (三)考试的考点设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其中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岛参加考试
  (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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