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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复核人: 审核人:

  声明:本表填报项目均为财建[2012]94号、财建[2012]95号规定的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填报数据真实正确,否则,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4
  ______年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汇总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 名 称                 (按项目分别填列)项目建设期       (  年 月至  年 月)贷款年限贷款种类总投资(万元)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情况(起止年份及具体金额)享受贴息的贷款余额(万元)占用天数贷款积数    (万元·天)申请贴息率(%)申请贴息额(万元)
合计其中:贷款金额
1            
2            
3            
4            
5            
6            
7            
8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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