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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复核人: 审核人:

  声明:本表填报项目均为财建[2012]94号、财建[2012]95号规定的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填报数据真实正确,否则,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3
  ________年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审核表

  审核单位(章):               财政局
序号项目名称(按项目分别填列)获得贷款情况已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情况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享受贴息的贷款余额贴息期内日平均贷款余额(万元/天)申请贴息率(%)申请贴息额(万元)贴息期内支付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加息、罚息)
年限首笔贷款到账时间贷款种类起止年份贴息金额用于冲减工程成本用于冲减财务费用财政尚未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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