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展示活动”的通知

  主题班(队)会、专题教育课的评选要求与方法参见《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学科德育优秀成果征集评选的通知》(详见心域网www.deyu.sh.cn公告栏),各类教学案例不超过2篇。在评选基础上产生若干“精彩一课”,进行集中展示研讨。

  (三)“浸润与成长”育人案例征集评选

  通过讲述亲身经历的“育人”故事,体现育人新理念、新方法,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基地”的实训风格和特色,突出主持人、学员的共同成长和发展。每个“基地”限报3个案例,通过专家评选,其中优秀案例将集结汇编。

  育人案例的撰写要求如下:

  要求事件真实,过程描述具体生动,分析透彻,并含反思和专家点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活动安排

  (一)申报阶段(4月-5月)

  市教委进行展示活动工作部署,各“基地”根据要求,精心组织准备,并于5月21日前将主题论坛书面稿件、育人案例以及各类报送材料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德育实训基地管理办公室。“精彩一课”教学研讨活动的相关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二)评审阶段(6月)

  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相关报送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相关奖项。

  (三)展示阶段(9月)

  结合“ 2012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以主题论坛和教学研讨的方式,集中展示“基地”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做好宣传交流工作,表彰先进,为新一轮的发展奠定基础。

  四、活动要求

  (一)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教育局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切实推进“两纲”实施的重要抓手,促进广大教师提高育德意识,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要关心和支持本区域“基地”建设工作,并为“基地”更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活动的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基地”要认真制定展示活动方案,引导学员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导师团队的指导作用,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要聚焦德育管理、学科德育中的前沿或瓶颈问题,加强总结反思,凝炼相关成果,体现实训成效。

  (三)总结成果,辐射推广。市教委将在本次活动基础上,及时总结成果,推出一批优秀的德育实践和研究成果,并加强宣传力度,辐射推广创新经验,不断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科学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