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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191
附件1: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企业)
附件2: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附件3: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
附件4:2012年度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工作流程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企业预警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企业及其申请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2、属于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本市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且申请的项目对于本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3、有产品或技术向国外输出、或计划拓展国外市场的企业。
4、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的企业。
5、企业申请的海外预警项目应具备明确的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及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请材料的组成内容
(一)资助项目申请表(见下表)
(二)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资质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2、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3、有助于说明情况的如国外客户订单、有关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或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辅助证明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以及计划投入的自有资金证明。
2、企业具备的人力资源条件、软硬件设施条件等证明材料。
3、其他有助于说明情况的如有关批复文件、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应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2、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初审合格企业,须提交书面版(按A4纸尺寸印制)申报材料,并一次报送,之后不得追加或修改。
4、按规定顺序装订材料:
(1)资助项目申请表;
(2)企业资质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辅助证明材料。
编号:
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公章)
注 册 地:北京市
区(县)
所在园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办公室制
二○一二年
填表说明
一、填表要求
1、申请企业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
2、如篇幅所限,申请企业可按原格式自行打印本申请表。
3、申请表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4、申请表的可以手工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5、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并装订成册,打印一式十份。
二、指标说明
1、注册登记类型: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2、行业类型: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其他高技术。
3、工业总产值:指本年度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4、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即: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